兩年前,三一重工與當地政府簽署協議,計劃在貝德堡投資1億歐元,建設一個占地375畝的歐洲生產基地和研發中心。封頂儀式后,這個三一德國產業園將在今年正式投產。
“若問我們為什么選中德國,簡單地講,因為這里是最難做的。”三一重工副總裁兼德國(歐洲)公司董事長賀東東說,“我們在全球主要的競爭對手都是德國企業,這里有最高水平的監管要求。如果能在德國成功,你就有能力擴展到其它市場。”
賀東東表示,三一投資德國大致出于3種考慮:首先,德國擁有大批頂尖的工程機械和管理人才,職業操守、專業水準全球公認;其次,德國制造業在質量控制、可靠性上頗有心得,三一可在這方面有所收獲;再是,三一的許多供應商來自德國,在這里設廠將節省昂貴的物流成本,規避貿易壁壘,同時貼近歐洲市場需求。
對不少投資德國的中國企業來說,三一重工的戰略考量頗具代表性。普法費爾認為:“中國企業投資德國,是因為它們不再滿足于國內市場,希望結合德國優勢,擺脫低成本、低附加值的舊有模式,提高管理和技術水平,同時打通在歐洲的商業渠道,獲得屬于自己的國際品牌和聲譽。”
“中國資本”危與機并存
這種挑戰不僅在于“找對人”,更在于贏得人心,獲取信任。
不少業內人士認為,德國經濟的一大特色是擁有大量且高質的中小型企業和家族企業。它們產品線不長,但高度專一,往往掌握著世界頂尖或者極為關鍵的技術,被稱為德國經濟的“真正支柱”。
一些業內人士說,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來,德國部分中小企業由于在產品升級、成本控制、市場開拓等環節上出現問題,加之融資環境惡化,于是陷入困局或面臨轉型換代,因此急需新的出資方或合作方,為中國企業家和投資者提供了難得機遇。
另一方面,為了加大吸引外資,提升就業率,德國政府也陸續出臺一些優惠政策。經2008年稅收改革后,德國企業的平均稅負為29.8%,比先前降低了10個百分點,處于歐洲中等水平。
德國法律還規定,任何企業在德國投資,只要其目的是為德國長期創造就業率,根據公司規模、投資地和投資金額,可以得到投資補助,最多可達到投資額的50%。德國還對設立技術研發中心的外國企業有專門補助。
德國泰樂信律師事務所律師黃群告訴記者:“德國法律沒有明令禁止外國資本進入某些特定領域,只規定一些軍民兩用技術的相關轉讓需要獲得批準。不過迄今為止,我還沒有看到轉讓申請被駁回的案例。”
黃群說,德國政界利用歐盟標準或反傾銷等手段干擾外國資本進入特定行業的做法“不能說沒有”,但相較其他一些國家,德國還是相對自由寬松得多。
在趙輝看來,德國市場最具吸引力之處還是在于它的軟環境。他說,德國上下更看重利用內外平等的非歧視性原則和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吸引外資。德國嚴苛的法律體系保證企業可以放心地在德國從事研發和生產,而不用擔心成果被其他企業仿制或冒用,從而確保了高端產業的競爭活力。
外部環境總體利好,但中國企業要想在德國站得穩、立得住、叫得響,仍需經過重重考驗。“德國一些企業對中國的最大擔心不在于所謂技術流失或者其他政治因素,而是你究竟有沒有能力管好這個企業,能不能保持它的技術領先性,”黃群說。
賀東東負責三一重工在德國項目已近兩年,身邊逐漸也聚集起一支由40多名德國人參與的本土化團隊。不過,他告訴記者,眼下他最重要的使命仍然是建設團隊。“只要把這個完成好,管理就成功了大半,而反過來講,現在最大的挑戰也是在團隊上”。
他說,這種挑戰不僅在于“找對人”,更在于贏得人心,獲取信任。“讓德國高端人才心甘情愿為中國打工,這總歸是需要跨越的事”。
目的不清 心態不正 準備不足 意識落后
中國投資需警醒“四大軟肋”
近幾年,中國資本在德國迅猛發展,但細數下來,特別成功的案例“也只有有限的幾個”。畢竟,中國企業剛剛起帆遠航,在投資規模、國際視野和專業水平上與發達國家還有相當差距。
德國中央銀行去年在一份統計報告中說,中國2008年在德直接投資累計額為5.68億歐元,位列第28位。與同年荷蘭的1091億歐元和美國的482.8億歐元相比,差距不止一個數量級。即便是同屬亞洲的日本與韓國,這一年對德投資也分別達到140.3億歐元和37億歐元。
數量差距固然顯著,商業理念和行為模式上的欠缺更需重視。一些中國企業在投資過程中目的不清、心態不正,準備不足、意識落后,以至水土不服,最終折戟沉沙,留下慘痛教訓。
——目標不明。一些中國企業在投資前缺乏明確的目標和規劃,只因資金充裕或者不愿錯過國內優惠政策而盲目跟風。中國在德律師趙輝認為,如此“為了買而買”,最終很可能購入本不迫切需要的企業或技術,白白消耗自身資源。
——心態不正。雖然金融危機后德國出現并購良機,不過多名咨詢專家也指出,中國企業家不能總是抱著“貪便宜”的心態進入德國,以至于總想著“抄底”,或者只收購那些無法在市場上立足的“困難戶”。
“一個當地德國人都沒搞好的企業,你中國企業有多大把握把它扭虧為盈?”趙輝說,“這類公司的造血功能本已不足,不僅人才流失,重新啟動還要大筆的后續投入。如果沒有詳細調研,這種舉動無異于‘花錢買風險’。”
——準備不足。缺乏專業、詳盡的調查和準備也是不少企業的通病。它們在投資決策前,沒有深入了解德國市場、文化和法律環境,沒有聘請專業的咨詢和律師團隊對企業現狀和潛力仔細調研,往往導致競價失敗,或者吞下“啞巴虧”,花了與企業實際價值不符的大價錢。
“在德國,稍有規模的公司都有與之常年合作的咨詢和律師團隊,彼此知根知底,而中國企業大多在并購前臨時‘搭班子’,有的甚至認為咨詢師和律師無關痛癢,單槍匹馬只身前往,結果一談判就陷入被動,”趙輝說。
他告訴記者:“不少中國企業家對歐洲文化、特別是法律和商業慣例缺乏了解,結果直接影響談判的質量。一次,一位民企老總來德談判前專門打電話來,希望先安排他和當地‘市領導’見個面,弄得我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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