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9月2日從工信部獲悉,8月25日-9月1日,工信部副部長辛國斌帶隊,率領第二督查組赴河北、河南、江西、福建四省開展鋼鐵煤炭化解過剩產能專項督查。督察組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計局、煤監局、鋼鐵協會、煤炭協會等相關部門組成。
督查組分別在石家莊、鄭州、福州、南昌召開了四省化解鋼鐵煤炭過剩產能專項督查工作座談會,聽取了四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地市政府和企業化解鋼鐵煤炭過剩產能工作情況介紹,對地方政策落實、任務分解、獎補資金籌措使用、職工安置、開展“三個專項行動”、信息公開等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深入了解,實地督查了各地列入化解任務的部分鋼鐵、煤炭企業。
辛國斌首先傳達了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做好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工作和相關督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介紹了本次督查工作的有關背景情況、督查重點和主要目的。辛國斌指出,當前四省化解過剩產能工作不同程度存在進度較慢、還未達到任務進度與時間進度同步的要求,資金分配尚未完全到位,職工安置、債務處置難度較大,三個專項行動有待進一步加強等問題。辛國斌要求,一是要進一步加大工作推進力度,爭取11月底前基本完成今年鋼鐵煤炭壓減任務,并確保具備國家驗收條件。二是要扎實做好“三個專項行動”,堅決淘汰違法違規及環保、國土、能耗、質量、安全等達不到要求的產能,切實利用好法律手段推進化解過剩產能工作。三是要積極穩妥做好職工安置和債務處置工作,在確保封存裝備不再復產的基礎上,繼續將工作做細、做實,避免出現社會不穩定事件,防范社會風險和金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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