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海關總署和國家稅務總局不久前發布《關于落實國務院加快振興裝備制造業的若干意見有關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表示,特高壓輸變電設備等16個重大技術裝備關鍵領域,將享受進口稅收優惠政策。對此,廣大電網設備制造商深感欣慰。
據了解,在國務院確定的對促進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有顯著效果,對結構調整、產業升級、企業創新有積極帶動作用的16個重大技術裝備關鍵領域,特高壓輸變電設備包括1000千伏特高壓交流和±800千伏直流輸變電成套設備、500千伏交直流和750千伏交流輸變電關鍵設備列入其中。將享受由財政部等部門制定的專項進口稅收政策。
根據相關規定,企業在制造輸變電設備需進口的部分關鍵零部件,以及國內不能生產的原材料所繳納的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實行先征后退政策。
所退稅款作為國家投資處理,轉作國家資本金,用于企業新產品的研制生產以及自主創新能力的建設。
與此同時,享受該優惠政策的重大技術裝備領域還有大型清潔高效發電裝備,包括百萬千瓦核電機組、超臨界火電機組、燃氣-蒸汽聯合循環機組、整體煤氣化燃氣-蒸汽聯合循環機組、大型循環流化床鍋爐、大型水電機組及抽水蓄能水電站機組、大型空冷電站機組及大功率風力發電機等新能源裝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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