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一拖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趙剡水再次就促進農機工業健康發展提出建議。他認為,我國應加快農機工業自主創新能力提升、進一步調整和完善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以及進一步支持我國農機企業“走出去”。
作為來自農業裝備行業的四位全國人大代表之一,趙剡水自2013年2月當選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以來,立足行業立足崗位,積極履行代表職責,每年都提出兩個以上的關于促進農機行業健康發展的議案,議案內容涉及自主創新、節能環保、國家政策等行業發展的多個方面,在一些重點問題上的議案堪稱“堅持不懈”。
再議“提升創新能力”
趙剡水認為,當前我國正處在由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的關鍵時期,農機工業已進入加快發展、結構改善、質量提升、領域拓寬的重要階段。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農機工業總體發展水平仍然相對落后,在研發能力、制造水平、產品質量、生產效率等方面尚有較大差距,尤其是大功率、復合型、精細化的高端農機產品。
黨的十八大指出,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道路,促進“四化”同步發展。其中,農業現代化的實質就是農業規模化、集約化、精準化,而農業機械化是上述“三化”重要的物質基礎和技術保障。
同時,2015年中央一號文件中明確指出,要加強對企業開展農業科技研發的引導扶持,使企業成為技術創新和應用的主體。加快農業科技創新,在生物育種、智能農業、農機裝備、生態環保等領域取得重大突破。黨中央為農機工業提出了明確要求,農機工業肩負著在新時期下為保障現代農業發展的歷史重任。
趙剡水從有效服務“三農”、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高度出發,提出進一步改善和引導農機產業發展、提升農機行業自主創新能力,促進我國農機工業健康、快速發展的建議。
一是完善農機工業結構調整規劃。通過規劃引領,逐步縮短我國農機工業在動力換擋、發動機排放及后處理、電控技術等方面與國際先進技術水平的差距;同時給予新能源技術在農機工業領域應用上的政策、資金支持。
二是加大對農機企業在技術及產品創新方面的支持力度,鼓勵和引導企業走創新驅動、實現有質量增長的發展道路。建議設立農機產業發展創新基金,在高端裝備研發、信息化應用、智能和智慧農業等方面提供支持。
三是推廣農業集成示范區建設模式,助推農業現代化發展。為有效滿足農業機械向大型化發展趨勢,建議加大對農機企業提供示范區平臺、政策以及補貼支持,重點支持農業裝備的智能化、信息化和自動化的應用;引導農業、農藝與農機的相互融合,促進形成農機與農藝相互適應的農業生產技術體系;引導主要農作物生產向機械化、集成化、標準化、規模化方向發展,全面提升我國農機化技術水平。
事實上,趙剡水在2014年全國兩會期間就表示,我國農業裝備制造業不能簡單把引進技術作為提高農業裝備制造業技術水平的主要手段,必須有組織、有系統地提升自主技術創新能力。他還建議,進一步完善以企業為主體的自主創新體系,以更好地服務“三農”,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戰略的實施。
完善農機補貼政策
敢于觸碰行業敏感問題是趙剡水議案的一大特點。在今年的議案中,他再次提出我國需進一步調整和完善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他建議,在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中,應有一定比例的專項資金,用于扶持國內高端裝備制造的發展,以推動我國農機技術向國際先進水平邁進,促進我國農機化發展。
自2004年實行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以來,我國農業機械化迎來跨越式發展的“黃金十年”。據統計,2004~2014年中央財政共安排農機購置補貼資金1200億元,補貼購置各類農機具超過3500萬臺(套),全國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由2003年的33%提高到2014年的61%,為保障我國糧食安全、加快農業現代化提供了重要支撐。今年2月初,國家公布了《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
“我國農機補貼政策在補貼對象、范圍和流程等方面作了一些調整和創新,政策的扶持力度進一步加大,對我國農機工業可持續發展將產生更為積極影響。”趙剡水指出,同時也應看到,國家持續實施的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吸引了國外眾多農機巨頭進入中國市場。
“這些企業有的將國外原裝進口產品以種種名目進入到國家農機購置補貼項目,有的以在國內建廠生產的名義,進口全套大散件在國內進行整機組裝,并以國產機名義納入補貼銷售。”趙剡水指出,這種行為不僅大量擠占了國家農機購置補貼資金,更為重要的是抑制了國內農機工業的正常發展。特別是一些世界級的農機跨國巨頭利用其技術優勢,不但輕松占領了我國高端農機市場,而且可以享受國民待遇,這對目前仍與國外發達國家技術水平有相當差距的國內農機企業而言,是極為不公平的。
在趙剡水看來,我國農機購置補貼使用的是國家財政資金,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應視同為政府采購進行操作,在政策制訂時應比照政府采購項目建立一定的準入條件。這是世界各國通行的做法,合法合理,符合WTO相關原則。為進一步發揮政策作用,充分利用好國有資金資源。趙剡水建議:
一是對國內農機購置補貼增設限制性條款。對直接從國外進口的農機(特別是150馬力以上大功率拖拉機)及配套機具,不得享受國家及地方政府購機補貼政策;對外資企業在國內制造的農機(主要是拖拉機和收獲機械等)及配套機具,整機國產化率達不到60%的,不享受國家及地方政府購機補貼政策。
二是調整并逐步細化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應向在發動機、傳動系、液壓懸掛、機電液一體化、人機工程、電子操縱監控等技術領域有突破的產品傾斜,向節能、環保和安全性、可靠性指標突出的產品傾斜。建議實行農機購置分級補貼政策,對農機產品按照節能減排、技術先進性、技術改造投入等指標進行分級管理,分別享有不同的補貼金額,以此鼓勵用戶使用節能環保、技術適用先進、安全可靠的農業機械。
三是對自主研發的動力換擋拖拉機等可替代進口的高端產品加大補貼力度。建議在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中,應有一定比例的專項資金,用于加大對國內農機企業自主研發的動力換擋拖拉機、大型復合農機具等高端裝備的補貼支持力度,以推動我國拖拉機技術向國際先進水平邁進,促進我國農機化發展。
趙剡水在2014年全國兩會期間就提出,應鞏固和提升我國民族農機工業發展的自主權,防止我國農機工業被“拉美化”。
在他看來,國外企業的進入,雖然能夠滿足國內部分市場需求,也能夠為本國企業學習借鑒國外優秀企業的先進技術、管理經驗等方面提供有益的幫助。但同時也要看到,跨國農機巨頭的深入涉足,加之某些地方政府給予外資企業特殊優惠政策,致使原本綜合實力不強的中國本土農機企業,處于更為被動和尷尬的局面。長此下去,我國農機工業將有“拉美化”的趨勢。如不盡快改變,就有可能出現本土企業被長期固化于低端的危險,我國農機行業將失去發展的自主權。
加快“走出去”步伐
趙剡水還建議,我國應進一步支持農機企業“走出去”。
“十二五”以來,我國農機企業積極踐行《農機工業發展規劃(2011~2015年)》提出的農機裝備“走出去”戰略,積極尋求國際上技術、制造、采購、智力等優勢資源的有效利用,國際化經營能力穩步提升。但與國外發達國家的跨國農機企業相比,在國際化經營能力上差距尤為明顯。主要表現在:整合國際產品技術、研發資源及國際市場開拓方面的能力不強;產品技術水平、產品品質和適應性與國際先進企業仍有較大差距;國際化經營信息化建設滯后等,這些問題使得我國農機企業在“走出去”戰略實施方面依然停留在以國際貿易為主階段,國際化經營能力不足嚴重制約了我國成為農機強國的進程。
為加快我國農機企業國際化經營步伐,持續提升我國農機工業在全球的綜合實力,趙剡水建議:
一是對我國農機企業兼并重組國外企業、或在國外投資建廠等給予資金和信貸支持;同時對該類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在進入國內市場銷售時,應免征進口環節稅收。
二是拓展對外農業援助范圍,創新國家對外農機援助模式,對于國內有實力的農機企業“走出去”建立組裝廠或者組建合資公司的應給予支持。
三是細化出口退稅相關政策,拓寬出口貨物退稅范圍,對出口業務涉及的國內運費、包裝費、港雜費等費用允許用于進項稅的抵扣或退稅,以減輕外貿企業稅負。
友情提醒 |
本信息真實性未經中國工程機械信息網證實,僅供您參考。未經許可,請勿轉載。已經本網授權使用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中國工程機械信息網”。 |
特別注意 |
本網部分文章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行業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在本網論壇上發表言論者,文責自負,本網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論壇的言論不代表本網觀點。本網所提供的信息,如需使用,請與原作者聯系,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果涉及版權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15日內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