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穗發改城【2010】92號 批準,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圖審查證明文件及資金證明, 廣州市中心區交通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現對 沙汕路(廣汕路~沙太路)工程施工總承包 工程施工進行施工總承包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稱:沙汕路(廣汕路~沙太路)工程施工總承包
二、招標單位:廣州市中心區交通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系人:陳文旭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市廣園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唐先生 聯系電話:020-86685179
招標監督機構:廣州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投訴電話:020-28866214
三、建設地點: 廣州市沙汕路(廣汕路~沙太路)
四、項目概況
沙汕路道路工程位于天河區北環高速公路以北,天河客運站北側,呈東南——西北走向,設計起點為沙太路交叉口,止點位于華南快速路預留橋梁接口。道路全長1973米,規劃寬度為40米,雙向6車道,局部道路加寬至52.95m。
改造后的沙汕路與現有的元崗路并行或重疊,與沙太路形成“十字”路口連接,與廣汕路形成“丁字”路口連接,在里程K0+240和K0+320分別設一座25米跨中橋跨越沙河涌,在里程K1+478處至K1+973處設主線高架橋(全長495m,含引道)跨越廣汕路,南接既有華南快速路預留口,主線高架橋跨組成:(3x26.2)m預應力砼空心板橋+(33.8+40.2+59.7+40)m預應力砼連續梁+2x(3x26.2)m預應力砼空心板橋。
主線高架與華南快速路連接位置,需改造既有華南快速路2跨空心板梁和2個蓋梁。需對已做好的華南快速路空心板橋進行防水和鋪裝工程,防水和鋪裝面積約5400平方米。
五、標段劃分及各標段招標內容、規模和招標控制價:
本項目共分1個標段,具體招標內容,規模和預計發包價詳見如下:
招標內容:本次招標包括沙汕路瀝青混凝土道路及人行道施工、主線高架橋和跨涌橋橋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不含交通監控部分)等施工總承包,具體招標內容以招標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為準。
建設規模:沙汕路道路全長1973米,規劃寬度為40米,雙向6車道,局部道路加寬至52.95m。主要的建設規模包括44784平方米瀝青混凝土、23013平方米人行道、DN300~DN1200雨水、污水排水管道工程、全長495米預應力砼空心板橋、交通工程(不含交通監控部分)等施工,其中主線橋梁最大單跨為59.7米。
本工程預計發包價為:13780萬元。
投標申請人參加本項目的投標申請,只需提供一個項目負責人和一份資格預審資料進行報名即可。
六、資金來源: 市財政資金
七、報名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時間:
報名開始日期(含本日): 2011 年 9 月 1 日
報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1 年 9 月 2 日
報名時間: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
如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招標人在確認正式投標人之前,可以發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八、報名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地點:
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九、投標人合格條件: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3、投標人均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4、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或以上級別施工總承包資質;(注:施工總承包招標選擇此項,應選擇符合招標內容的一種施工總承包資質;聯合體的,以資質等級低的一方為等級標準);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的人員為: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壹級級別的注冊建造師;
注:招標內容含有設計要求,且設計要求僅為深化設計的,在投標人的資質設置要求中,不允許設置設計資質要求。建造師的專業及等級標準按《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及《注冊建造師執業工程規模標準(試行)》;注冊建造師包括有效的注冊臨時建造師。根據廣東省建設廳《關于明確省外二級建造師入粵注冊和執業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建市函〔2011〕218號),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僅限所在行政區域內有效,不得跨省執業。
5、持有項目負責人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B類);
6、明確工地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員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專職安全員(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證書C類)兼任。(適用于施工總承包招標項目)
7、投標人自2009年8月1日(近2年或以上)至今在廣州地區完成過質量合格的類似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是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或以上資質方能承接的且工程造價金額不低于9000萬元的含橋梁業績的市政公用工程)。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包括:中標通知書或免招標的相關證明、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證明(造價以中標通知書為準)。如以上資料不能證明業績規模的技術指標(指面積、高度、跨度、管徑等)的,須另提供可證明業績技術指標的其他資料。
注:(1)、中標通知書應由以下單位確認: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廣東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招標中心)、前廣州市花都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前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以及從化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2)、單獨招標的專業工程業績,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證明。由總承包單位依法分包的專業工程業績,只需提供經業主和總承包單位確認的分包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證明。
8、投標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9、關于聯合體投標:
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應以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或以上資質的企業 為主辦方,并簽定聯合體工作協議。投標人擬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應為主辦方正式員工。聯合體工作協議應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
10、資格審查前,投標人須建立企業誠信檔案(A類IC卡)及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須是本企業(IC卡)中的在冊人員。
注:誠信檔案(A類IC卡)應在有效期內。
注:未在招標公告第九點單列的資審合格條件,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十、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
方式一(適用非擇優隨機抽取方式)
1、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 5 名且少于等于12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超過 12 名時,隨機抽取 12 名成為正式投標人。
3、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 5 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一、招標人因兩次或多次招標失敗,需申請改變招標方式或不招標的,應按《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03.4.2)的第四十條規定執行。
十二、接受報名及資格審查。
十三、本工程根據《關于規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控制價設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號)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0500-2008《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設置招標控制價。
十四、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除按第九條投標人合格條件6、8、9款提交書面資料外,其余各款資料均取自投標人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企業庫登記的信息,企業庫記錄的該部分信息將被視為投標申請人遞交資格審查資料的一部分。資審委員會對該部分資料的審查將以投標報名截止日期當天24時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企業庫記錄的信息為依據。若招標人延長投標報名時間,以上資料以延長報名截止期當天24時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企業庫記錄的信息為依據。則投標人應及時維護相關信息,確保各項信息在有效期內。
《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十五、投標單位應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準時參加搖珠會,搖珠會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見證下進行,具體時間另行書面通知。
十六、投標單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標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容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或依法向 廣州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署名投訴。
十七、本公告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gzzb.gd.cn)和
《廣東建設報》 等媒體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本公告在各媒體發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的文本為準。
十八、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使用GZZB2010-005-1招標文件范本。本公告與范本內容不同之處均以下劃線標明,所有標明下劃線部分屬于本公告的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樣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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