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0月23日電 北京市從10月1日起開始實施《北京市城市基礎設施特許經營辦法》,城市基礎設施項目不再由政府獨家建設和經營,而被允許吸收民間資本和外資資本,實行特許經營制度。這意味著國內外任何企業和個人,都可以投資、經營包括地鐵、污水處理等在內的北京城市基礎設施。未來5年,北京將有逾550億元的可經營性基礎設施存量資產向社會投資者開放。
《辦法》規定,特許經營的城市基礎設施包括供水、供氣、供熱、排水、污水、固體廢物處理、收費公路、地鐵、城市鐵路和其它城市公共交通,以及其它城市公共基礎設施等十大類。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總經濟師閆小彥稱,北京將實施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改革,通過開放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經營市場,打破行業壟斷,形成有效競爭格局。閆小彥表示,北京將強化政府對城市基礎設施的總體規劃和市場監管職能,改革基礎設施項目行政審批制度,對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國有資本、民間資本和外資一視同仁,項目采取公開招標等方式選擇投資者,實現公平競爭;同時,將建立城市基礎設施投資信息發布制度,建立并完善“投資北京”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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