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美國一家聯邦上訴法院裁定,奧巴馬政府禁止中國企業拉爾斯控股公司的一宗在美并購案,這一行為侵犯了對方的合法權益,拉爾斯公司應當被允許質證。拉爾斯控股公司是三一集團的子公司。
兩年前,奧巴馬發布的禁令中提到:“公司和任何代表公司的個人,包括公司管理人員,雇員和所有人,應停止一切進入工地的活動,并不得獲準進入工地。盡管如此,由公司雇用的和經CFIUS批準的美國公民可以僅以完成上述(c)項下要求為目的進入工地”。
因為這份總統令,任何外國人包括不是美國出生的美國人都被拒絕進入工地施工。如此“嚴格”的禁令,究竟是出于安全考慮,還是戴著有色眼鏡,歧視性對待呢?
這份總統令對外國人的歧視,特別是對中國人的歧視昭然若揭。三一集團是從希臘人手里接手風電項目的,希臘人當時可以做,中國人為什么不能做?在該項目周圍還有其他國家的風電項目,美國政府并沒有任何限制,卻偏偏劍指中國企業?這實際上暴露出美國政府的一些人仍然堅持冷戰思維,暴露出對一個崛起的中國既懼怕又離不開的極度矛盾心理。
以國家安全為由只不過是一個幌子,懼怕中國崛起,遏制發展才是其真實目的。
因此,三一集團打贏這場與世界“最強勁敵”——美國政府的官司,意義非常重大。這不僅是三一集團的事,更是整個企業界的大事。
如今,隨著中國國力的不斷增強,走出去的中國企業會越來越多,經濟糾紛甚至法律糾紛也會屢屢發生。一旦遇到類似情況,應該向三一集團學習,善于拿起法律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益。實際上,由于美國外資投資委員會(CFIUS)權力過大,對于外資進駐美國的管理執法又缺乏透明度,此前包括華為、中興、聯想等中資企業在美投資項目被叫停后都選擇放棄,并未進行上訴。
無論終審判決如何,三一集團都開創了歷史。曾在政府貿易相關訴訟領域從業多年的Mayer Brown合伙人Timothy Keeler評論稱:我認為這是個相當大的事情。這是史上首次CFIUS面臨嚴重的訴訟,也是美國政府歷史上第一次敗訴。三一集團不僅開創了中國企業在美訴訟的歷史,而且也開創了美國CFIUS面臨嚴重訴訟的歷史先河。從這一點上看,三一集團已經“全勝”了。
友情提醒 |
本信息真實性未經中國工程機械信息網證實,僅供您參考。未經許可,請勿轉載。已經本網授權使用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中國工程機械信息網”。 |
特別注意 |
本網部分文章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行業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在本網論壇上發表言論者,文責自負,本網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論壇的言論不代表本網觀點。本網所提供的信息,如需使用,請與原作者聯系,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果涉及版權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15日內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