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調研室有關負責人日前時表示,在國家經濟結構調整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國際競爭加 劇的條件下,為使我國科技得到更好的發展,我國的科技發展戰略將作出四大調整。
一是轉變政府職能。政府對科技的管理將從過去的微觀管理向宏觀管理轉變,政府將從以 計劃和項目管理為主轉向以制定政策和營造環境為主,特別是要加強宏觀戰略研究,從戰略層 次上審視和處理與科技工作相關的問題。有效服務于中央決策,服務于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 大局。
二是科技發展戰略將從以前的跟蹤模仿為主向加強自主創新能力為主轉變。深化體制改 革,推進國家創新體系的建設,即不僅僅從微觀上進行科研機構的改革,而且要超出部門、地 方的界限,從國家的層面上對現有的部門之間、地方之間、軍口與民口之間、科技與經濟之間 相互割裂的體系進行一種新的架構,實現資源的宏觀配置。
三是從以前將工作重點更多地放在追求單項技術成果向追求技術的集成、追求產品和產業 的競爭力方向轉變。逐步擺脫單純技術性取向的科技工作格局,以提高戰略性產業或產品的國 際競爭力為目標,加強相關技術的配套集成與創新,并選擇具有一定優勢和潛力、對國民經濟 和社會發展具有戰略影響的領域,集中力量實現技術跨越。
四是政府的科技工作將從以前把著重點主要放在院所、科研機構,向調動全社會的資源來支持科教興國戰略,服務于科教興國戰略方面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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